原文鏈接: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關於劃定新建梅州至潮汕鐵路梅縣區段線路安全保護區的公告
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梅州市梅縣區擬定《關於劃定新建梅州至潮汕鐵路梅縣區段線路安全保護區的公告》,現就公告製定有關情況作如下說明:
一、製定背景說明
為加強鐵路運輸安全管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9號)規定,及廣鐵集團深圳工程建設指揮部《關於確認並公告新建梅州至潮汕鐵路安全保護區範圍的函》(深建指工函[2018]753號)要求,需劃定新建梅州至潮汕鐵路梅縣區段線路安全保護區範圍並進行公告。
二、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9號)規定。
三、製定程序說明
區發改局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9號)規定,及廣鐵集團深圳工程建設指揮部《關於確認並公告新建梅州至潮汕鐵路安全保護區範圍的函》(深建指工函[2018]753號)要求擬定公告(征求意見稿)。公告內容經律師審核並出具法律意見書,同時征求區直相關職能部門及沿線各鎮意見,並在梅縣區人民政府網站向全社會公示,均未收到任何意見及建議。經區發改黨組會議討論通過後,提請區政府常務會審議。
四、公告主要內容
新建梅州至潮汕鐵路梅縣區段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範圍,從新建梅州至潮汕鐵路梅縣區段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含鐵路、道路兩用橋)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
1、城市市區為10米;
2、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為12米;
3、村鎮居民居住區為15米;
4、其他地區為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