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獻血辦獲悉,目前符合報銷條件的無償獻血者及其相關親屬可以在梅州市人民醫院申請辦理用血費用直免,即直接減免臨床用血費用,無需再到獻血辦辦理報銷手續。我市計劃在年內實現全市“一站式”辦理獻血者及其相關親屬用血費用直接減免服務。
■用血費用“一站式”直接減免
近年來,隨著我市無償獻血工作不斷深入開展,無償獻血者及其相關親屬臨床用血後享受用血費用返還的人數也在逐年增加。以往由獻血辦集中報銷血費的方式不是很方便,有時無償獻血者及其相關親屬在醫院用血後,因為資料不全,常要在居住地、醫療機構和獻血辦之間來回奔波。
為方便廣大獻血者及其相關親屬報銷臨床用血費用,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開展無償獻血者臨床用血費用直接減免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梅州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中心血站與市、縣兩級獻血辦和各臨床用血醫院互相協作,落實“一站式” 辦理獻血者及其相關親屬用血費用直接減免服務,梅州市人民醫院為我市首家試行醫院。符合報銷條件的無償獻血者及其相關親屬可在梅州市人民醫院直接減免臨床用血費用,無需再到獻血辦辦理報銷手續。
據了解,該項服務的適用對象為在廣東省參加無償獻血的獻血者本人、配偶及其直係親屬。其中,直係親屬指獻血者本人的父母、子女、養父母、養子女(《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養父母與養子女間要有合法的收養關係)。符合報銷條件的無償獻血者申請辦理用血直免時,需提供個人的身份證明,獻血者配偶及其直係親屬申請則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明、親屬身份證明、關係證明或承諾書。
■用血減免標準是怎樣的?
那麼,用血減免標準是什麼呢?據了解,獻血者在本省內無償獻血且經檢驗合格達200毫升及以上的,無限量免費用血。獻血者在本省無償獻血,血液經檢驗不合格的,其本人臨床用血時,在不超過獻血量價值3倍範圍內免費用血。無償獻血者於2018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當天)在本省內獻血合格累計達600毫升或以上,獻血者配偶及其直係親屬臨床用血時,免交規定的費用;少於600毫升則不享受減免。無償獻血者於2018年3月1日後(含3月1日)在本省內獻血合格累計達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獻血者配偶及其直係親屬臨床用血時,合計不超過獻血總量2倍範圍的,免交規定的費用;少於600毫升則不享受減免。無償獻血者於2018年3月1日後在本省合格獻血量累計超過1000毫升的,獻血者配偶及其直係親屬臨床用血時,免交規定的費用。
如果符合條件的市民沒有在醫院申請直免或異地用血,可在獻血地的采血機構(獻血管理機構)進行報銷。報銷者需提供用血者和獻血者的有效身份證(如委托他人代辦,代辦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紙質獻血證或電子獻血證、用血者和獻血者的關係證明原件(如結婚證、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親屬關係真實性承諾書)、疾病診斷證明、用血費用清單、出院結算發票原件或複印件(加蓋公章及“與原件相符”章)。
何為免費用血?
血液從采集到臨床使用存在成本消耗的費用,部分需要用血者承擔。事實上,為保證用血者的安全,所有的血液必須經過嚴格的檢驗、製備等複雜過程,在確保血液質量的情況下,才能將血液發送臨床患者使用。
這裏所說的“免費用血”是指免交血液采集、儲存、分離、檢驗、運輸等費用,不包括用血者自身血液檢驗及輸血所需相關費用。(記者 王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