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有保障的。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因工受傷仍可享受工傷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因工受傷後,由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發生工傷後的相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