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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懷胎不幸引產 生育險裏可報銷嗎?
來源:本站  時間:2017-03-14 10:26:47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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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yabo88 印發關於貫徹執行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的通知》(梅市府辦〔2015〕20號),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的職工流產(引產),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標準予以支付,妊娠12周(含12周)以上的按800元標準支付,妊娠12周以下的按400元標準支付,低於以上標準的醫療費按實際發生額支付,超出規定標準的由個人自付。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年的職工,其生育或者計劃生育醫療費用先由職工個人支付,待其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後的1年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