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護照丟失,我在出入境管理部門補發辦理了新護照,但後來又找到了原護照,還可以繼續使用原護照嗎?答:原護照不可使用。在您提出補發申請時,已簽署護照遺失《確認書》,出入境管理部門據此注銷原護照,然後簽發新護照,原護照無法繼續使用。溫馨提示:護照丟失不僅會影響您的出入境行程,還會增加個人隱私泄露風險,日常生活中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