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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城一讀者:我去年4月買了一套商品房並提取了公積金,采用組合貸款形式,於去年12月開始銀行還貸,我什麼時候可再次提取公積金還貸? (2017-01-10 11:02:54)

根據相關規定,職工貸款(償還本息)滿6個月後可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餘額用於償還貸款本息,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當期應還的本息額,提取還款的提取額不得超過住房貸款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