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局:根據相關文件規定,自2015年8月15日起,放開房屋、土地測繪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專業服務收費。為更好地規範收費標準和減輕群眾負擔,梅州市國土資源測繪院收取房屋測繪費延續按政府原文件粵價函【1998】548號、粵價【2007】193號以及國測財字【2002】3號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取,所有收費項目和單價均在收費大廳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