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業局:根據廣東省林業廳《關於停止實施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核發後續監管辦法》第五條規定:“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的森林資源狀況和合理布局原則,認真組織製訂《木材經營加工企業發展規劃》,報同級政府批準實施,有效地引導行業的健康有序地發展。防止木材經營加工企業迅速無序擴建和資源過度消耗,隨意收購無證木材,引發濫伐和盜伐林木,破壞森林生態建設”。設立木材加工企業必須符合各地製定的《木材經營加工企業發展規劃》要求,因此同一個木材加工項目,有的地方可以批準興建,有的地方就不一定能批準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