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郵政管理局:根據《快遞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如發生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情況,對於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於未保價的快件,按照快遞麵單背書中注明的賠償條款規定賠償。如果實際損失遠大於賠償條款確定的賠償額度的,寄件人可以主張按實際損失賠償,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向郵政管理部門申訴或依法提起民事訴訟。建議消費者在寄遞貴重物品時選擇信譽好的快遞企業,並申報價值,予以保價,以免產生糾紛,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