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錄辦法(一)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的東山學校、培英中學、梅雁中學走讀生和寄宿生,剩餘的招生空額依照學生在電腦搖號時隨機生成的隨機號碼從大到小排序,等額依次替補錄取。(二)替補錄取人員須在8月15日前按學校通知時間持家長(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等學校要求的相關證件到民辦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三)若民辦學校替補錄取學生未按時到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而再次產生招生空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均不再組織補錄。(四)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其他學校補錄。若發現此類學生參加補錄,則取消其補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