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辦理。《廣東省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1〕23 號)第十七條規定了不予登記情形,其中包括已創辦個體工商戶,或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原經營者經核驗後不屬於不予登記情形的,均可辦理失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