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自然保護區建立和調整申報技術指南》中“省級自然保護區建立需要由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向社會公示” 的要求, 2020年2月12日,廣東梅江清涼山省級自然保護區建立方案在梅州市人民政府官網上進行了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有意見,可通過郵件、來信等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截止2月18日,我局在公示期限內,均未收到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關於廣東梅江清涼山省級自然保護區建立方案的公示》的意見。
特此說明
梅州市林業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