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bo88 印發梅州市關於大力
發展裝配式建築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梅州市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反映。
yabo88
2018年8月22日
梅州市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幹意見》(中發〔2016〕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和《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7〕28號),加快推動我市裝配式建築發展,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築產業轉型升級,特製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貫徹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和我省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促進本市建築產業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⒈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政府部門做好新型裝配式建築的規劃引導、政策支持和市場培育工作,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和企業的主體作用,形成有利的體製機製和市場環境,促進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協同配合,有序發展裝配式建築。
⒉堅持示範帶動與統籌推進相結合。發揮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資公共建築、市政工程項目等的示範帶動作用,分階段、分步驟、分地區統籌推進裝配式建築。
⒊堅持科技進步與產業升級相結合。用科技手段和信息技術推動傳統建築業轉型升級,提高產業關聯度和裝配式建築應用水平,實現標準化、精細化管理。
(三)發展目標。
近期目標:到2020年末,實現中心城區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麵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其他地區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麵積的比例達到10%以上。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築麵積占比達到30%以上。推動建成不少於1個裝配式建築綜合示範基地,基本形成適應裝配建築發展的政策和技術保障體係。
遠期目標:到2025年末,實現中心城區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麵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其他地區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麵積的比例達到20%以上。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築麵積占比達到50%以上。推動形成一批設計、施工、部品部件生產規模化企業,具有現代化裝配建造水平的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專業化隊伍,爭取建成3個裝配式建築綜合示範基地。
(四)實施範圍。
⒈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國土主管部門出讓或劃撥用地時間為準),政府投資(含PPP項目)且單體建築地上麵積大於(含)3000平方米的新建建築和納入本市保障性住房(暫不包括用於安置被征地農民的區屬動遷安置房建設項目)建設計劃的項目應采用裝配式建築;政府投資(含PPP項目)且單體建築麵積小於3000平方米的新建建築鼓勵采用裝配式建築。
⒉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國土主管部門出讓或劃撥用地時間為準),計容建築麵積大於(含)5萬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區、單體地上建築麵積超過5000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建築和單體地上建築麵積大於(含)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築應采用裝配式建築。
⒊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國土主管部門出讓或劃撥用地時間為準),單體建築麵積大於(含)3000平方米的新建工業建築(含廠房及配套辦公樓和宿舍)應采用裝配式建築。
⒋實施裝配式建造方式的新建項目,其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麵積比例不低於專項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中的目標要求。
(五)實施標準。
裝配式建築包括裝配式混凝土建築、裝配式鋼結構建築、裝配式木結構建築,推進以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應用為主要形態的裝配式建築生產,其標準應符合國家《裝配式建築評價標準》要求。裝配式混凝土建築中,樓板、樓梯、空調板、窗台及非承重外(內)隔牆等部位應采用裝配式部品部件,承重梁、柱和剪力牆等構件根據實際情況逐步采用裝配式部品部件。
二、重點任務
(一)編製專項規劃。
結合本市裝配式建築的總體發展目標,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築專項規劃的編製工作,科學劃定各縣(市、區)裝配式建築發展區域、明確裝配式建麵積占新建建築麵積比例以及住宅全裝修建設麵積比例,製定年度實施計劃,確保完成裝配式建築專項規劃製定的目標任務。
(二)開展示範工程建設。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積極開展市政基礎設施項目裝配式建造試點工作。2019年,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遴選合適的項目,各開工建設1個以上裝配式建築試點項目,重點推廣較高裝配率及建築產業現代化程度高的成套部品和技術。鼓勵社會投資項目開展裝配式建築示範工程建設。
(三)建立技術支撐體係。
聚集和整合行業資源,組建建築產業現代化技術創新聯盟,引導相關單位重點開展建築產業現代化技術體係的研究,包括設計與施工關鍵技術、配套產品開發、質量檢測與控製技術以及建築信息模型(BIM)和物聯網技術應用等。支持有關行業協會和企業參與地方標準製訂,鼓勵製訂企業和團體標準,逐步建立完善覆蓋設計、生產、施工、驗收和使用維護全過程的裝配式建築技術標準體係,加快形成裝配式混凝土建築、鋼—混凝土組合結構及裝配式鋼結構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化技術體係。
(四)健全製度標準。
裝配式建築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可按照技術複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標,其中,社會投資的裝配式建築工程,探索由建設單位自主確定發包方式。科學製定技術指南和質量控製體係,完善立項、規劃、設計、部品部件材料生產、物流運輸、施工、運營、維護、監理、檢驗和驗收等監管體係,及工程造價和定額體係,製定裝配式建築指標計量方法。推廣減、隔震技術在裝配式建築中的使用,因地製宜選用抗震性能強的裝配式建築類型。建立產品質量追償機製,加強部品部件生產、施工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探索引入保險機製和服務,建立建設工程質量保險製度。
(五)創新裝配式建築設計。
統籌建築結構、機電設備、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推行裝配式建築一體化集成設計,推廣通用化、模數化、標準化設計方式。提高建築領域各專業協同設計能力,以設計為引領,推動BIM(建築信息模型)技術在建築設計、施工、運營、拆除及城建檔案管理等各環節全生命期應用與深度融合,加強對裝配式建築建設全過程的指導和服務。鼓勵設計單位與科研院所、高校等聯合開發裝配式建築設計技術和通用設計軟件。通過開展全過程工程谘詢試點,全麵整合工程建設過程中所需的投資谘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谘詢、項目管理等服務業務,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的重點骨幹單位。
(六)促進部品部件生產。
建立部品部件質量驗收機製,確保產品質量。在政府投資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工程中大力推廣應用平麵單元可靈活組合的標準化圖集,促進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完善產品類型和規格。在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廣使用精度高、耐久性好的預製部品部件。
大力支持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完善產品品種和規格,促進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信息化生產。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設集科研、製造、示範和人才培養於一體的裝配式建築綜合示範基地。
(七)推廣適宜建造方式。
在居住建築、工業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建造中積極推廣裝配式混凝土建築和裝配式鋼結構建築;在風景名勝區及園林景觀、仿古建築等領域,倡導發展現代裝配式木結構建築;在農房建造中積極推廣輕鋼結構建築;在臨時建築(含工地臨時建築)、管道管廊等建造中積極推廣采用可裝配、可重複使用的部品部件。鼓勵使用預製內外牆板、樓梯、疊合樓板、陽台板、梁以及集成式櫥櫃、衛生間浴室等構配件、部品部件。
(八)提升裝配施工水平。
規模化發展綠色建築,全麵推廣綠色建造,引導企業研發應用與裝配式施工相適應的技術、設備和機具,提高部品部件的裝配施工連接質量和建築安全性能。鼓勵企業創新施工組織方式,廣泛采用高效率、低損耗、可回收的模板體係和降塵、降噪的施工方法,嚴控建築垃圾產生,推行綠色施工。支持施工企業總結形成施工工法,提高裝配施工技能,實現技術工藝、組織管理的轉變,打造一批具有較高裝配施工技術水平的骨幹企業和技能隊伍。
(九)推進建築全裝修。
重點落實裝配式住宅項目精裝修交樓,實行裝配式建築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協同施工。積極推廣標準化、集成化、模塊化的裝修模式,促進整體廚衛、輕質隔牆等材料、產品和設備管線集成化技術的應用,提高裝配化裝修水平。倡導菜單式全裝修,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
(十)推廣綠色建材。
提高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築中的應用比例。推廣應用適用於裝配式建築的品質優良、節能環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築材料,推廣應用高性能節能門窗,鼓勵裝飾與保溫隔熱防水材料一體化應用,大力發展輕質、高強、保溫、防火與建築同壽命的多功能一體化裝配式牆材。嚴禁使用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質量性能差的建築材料,確保安全、綠色、環保。
(十一)搭建信息平台。
加快形成基於“互聯網+現代建築”的行政管理體係和科技創新機製,實現建築遠程智能化控製和管理。開發集勘察設計、施工安裝、部件生產、項目監督、竣工驗收、能耗監測等全過程、全生命期的管理平台,逐步實現現場質量安全遠程監管、數字化建築產業園區、建築質量追溯管理、可視化在線項目監管等技術在裝配式建築工程項目中的應用。
(十二)確保質量安全。
完善裝配式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製度,健全質量安全責任體係,明確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部品部件生產企業、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質量安全檢測單位等各方質量安全責任。
加強部品部件生產企業質量管理,對主要承重構件和具有重要使用功能的部品部件進行質量監督抽查。
加強行業監管,明確符合裝配式建築特點的施工圖審查要求和質量安全監督要點,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審查裝配式建築項目時,將設計文件有關結構體係、預製部品部件品種和規格等專項設計說明,及有關實現建築、結構、設備管線、裝飾裝修一體化設計的情況,一並納入審查要求。在構件安裝過程監管中,要重點關注連接部位(如吊裝、套筒連接、灌漿等環節),製定針對裝配式建築的分段驗收方案,實施主體與裝修分界驗收,確保裝配式建築項目相關核心指標要求在各階段得到有效落實和監管。建立全過程質量追溯製度,加大抽查抽測力度,嚴肅查處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探索裝配式建築成品住宅質量擔保和保險及第三方監管等製度,完善工程質量追責賠償機製。
三、扶持政策
(一)落實用地保障。
2019年1月1日起,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建築工程建設用地,將采用裝配式建築的建造比例和具體要求納入用地規劃條件和土地出讓公告,並落實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2019年1月1日起,以劃撥方式提供建築工程建設用地,將采用裝配式建築的建造比例和具體要求納入用地規劃條件;建設用地的裝配式建築比率要求應符合省、市建設部門和專項規劃的要求。
2019年1月1日起,實施裝配式建造方式,且滿足裝配式建築要求的建設項目,給予預製外牆或疊合外牆預製部分不計入建築麵積的獎勵(獎勵的建築麵積不超過±0.000以上計容建築麵積的3%),具體獎勵比例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文件中明確。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建設用地計劃中,按照我市裝配式建築發展專項規劃中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生產基地布點規劃要求優先安排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生產基地工業用地。
(二)強化規劃引領。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建築業發展實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裝配式建築專項規劃工作,將裝配式建築專項規劃的有關內容或發展裝配式建築的有關要求納入規劃條件,在規劃審批等環節加強把關。“三舊”改造、城市更新項目實施部門在編製“三舊”改造、城市更新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時,要將裝配式建築專項規劃的內容或發展裝配式建築的有關要求納入相關規劃計劃中。
(三)加強立項管理。
政府投資大中型建築工程在編製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應包括實施裝配式建築的有關內容,將相關建設成本列入工程估算。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相關內容的審查。
(四)加強財稅扶持。
對符合條件的部品部件生產示範基地、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補貼,對認定為國家級和省級的部品部件生產示範基地、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對滿足裝配式建築要求的農村住房整村或連片改造建設項目和技術創新有重大貢獻的企業(或機構)給予適當的資金獎勵。將符合條件的部品部件生產基地推薦納入省產業園擴能增效項目庫,爭取省級產業園擴能增效專項資金支持。
將裝配式建築產業納入招商引資重點行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落實相關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裝配式建築相關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對符合新型牆體材料目錄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五)加大金融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對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產業基地和裝配式建築開發項目給予信貸額度、利率等綜合金融支持,對購買已認定為裝配式建築項目的消費者優先給予信貸支持,信貸的額度、期限及利率等按政策允許範圍內優惠比例(標準)執行。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已認定為裝配式建築項目的商品住宅,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
(六)優化服務。
相關部門在辦理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環境影響評價、施工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等相關審批手續時,對采用裝配式建造的工程建設項目優化審批服務,給予優先辦理。在本市建築行業相關評優評獎、綠色建築評價等工作中,將裝配式建築列入加分指標。
(七)運輸暢通。
市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所轄區域或職能範圍內,對運輸預製混凝土及鋼部件等超大、超寬部品部件的運輸車輛,在物流運輸、交通通暢方麵予以支持。
四、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市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工作小組,由市分管領導擔任組長,住建、規劃、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科技、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工商、公安、交通運輸、稅務、金融、質監、安監、中國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部門責任人為小組成員,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全市新型裝配式建築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工作小組的日常事務,負責組織協調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工作,製定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各部門應根據職責和扶持政策,於2018年11月前製定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的具體實施細則。
(二)明確工作職責。
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市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製定裝配式建築發展年度計劃和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牽頭組建裝配式建築專家庫;負責加強裝配式建築項目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和施工質量安全管理。
⒉市城鄉規劃局:負責將發展裝配式建築相關要求落實到用地規劃設計條件、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各環節;科學規劃布局裝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產工廠;協助製定裝配式建築年度計劃和目標任務,提供區域規劃意見;負責研究提出裝配式建築在規劃審批環節的支持獎勵政策並實施。
⒊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結合技術改造等方麵扶持政策,加大對符合條件的裝配式建築生產企業的支持,積極推進企業的信息化應用與改造,不斷提升裝配式建築生產企業的信息、技術水平;推動落實國家、省、市技術改造等相關扶持政策。
⒋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在立項階段對項目申請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落實裝配式建築要求的有關內容進行審查,將實施裝配式建築要求納入政府投資項目立項審批內容;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產業扶持政策,推動政府投資項目裝配式建築工程建設等政策措施並實施。
⒌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在土地出讓公告、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中明確裝配式建築的建造比例和具體要求;負責落實年度實施裝配式建築的建設工程項目用地麵積占總批準用地的比例,建立裝配式建築商品房項目銷售建檔和房產證辦理綠色通道;協助製定裝配式建築年度計劃和目標任務;負責研究提出裝配式建築在土地出讓環節的支持獎勵政策並實施。
⒍市財政局:根據製定的裝配式建築年度技術和目標任務,編製專項資金的預算支出計劃和製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⒎市稅務局:負責組織落實有關裝配式建築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⒏市科學技術局:鼓勵對擁有成套裝配式建築技術體係、自主知識產權的優勢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負責對裝配式建築關鍵技術、引進技術、科技公關及應用項目給予科研資金方麵的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
⒐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負責做好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公路運輸秩序和管理服務工作。
⒑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協同推進裝配式建築,提出對裝配式建築工程建設的節能、減排等環保方麵的扶持措施;嚴格控製與監督工程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水汙染,協助做好大氣汙染和固體廢棄物汙染的監督管理工作,並建立相應的環保責任追究和環境損害賠償製度。
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做好裝配式建築相關企業的注冊登記工作,建立審批綠色通道。承擔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生產企業信用分類監督管理,組織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開展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管理和使用,組織開展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為社會公眾提供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生產企業信用查詢和信用預警等服務。
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組織市內裝配式建築技能人才培訓和技術考核工作。
13.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生產環節的裝配式建築預製部品部件等產品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以及裝配式建築預製部品部件相關標準的貫徹和執行工作,推行有關產品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法指導監督建材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⒖中國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負責做好裝配式建築資金支持和信貸扶持等相關工作。
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做好裝配式建築的公積金住房貸款扶持工作,研究提出扶持我市裝配式建築發展的優惠政策並實施。
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轄區內的裝配式建築年度目標任務,製定出台轄區裝配式建築扶持政策,及時上報裝配式建築生產基地、項目信息;加大對裝配式建築生產企業和科技企業招商引資力度,加強區域內裝配式工程建設,縣(市、區)級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築、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資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築方式建設,強化本區域內項目的跟蹤建管,保證工程建設符合技術和質量要求。
(三)加強督查力度。
各縣(市、區)應高度重視裝配式建築的推進工作,製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部門工作分工。市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工作小組應加強對各縣(市、區)的工作督導,並定期通報督導情況。
(四)強化合同和項目監管。
對未按照土地出讓合同、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有關土地規劃條件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築的項目,或工程竣工驗收不符合裝配式建築標準要求的項目,相關部門取消相應優惠政策,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將相關企業失信行為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五)強化技術指導。
組建裝配式建築專家庫,負責裝配式建築的建築設計、部品部件和建築性能認定、標準編製、項目建設方案論證等相關技術指導工作;研究我市規模以上不同類型建設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築的要求,對新型裝配式建築項目認定、企業和建設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等提供技術論證意見。
(六)強化協會作用。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橋梁、紐帶和導向作用。探索裝配式建築產業聯盟,融合產學研銷,促進我市加快形成功能齊全的建築產業鏈條和產業集群,為裝配式建築創造良好的市場氛圍。
(七)加強人才保障。
積極發揮高校作用,培養我市裝配式建築專業人才和裝配式施工技術工人,製定培訓計劃,做好專業人才儲備。積極引進國內外優秀人才與我市裝配式建築龍頭企業開展科研合作,解決裝配式技術難題,培育本土裝配式建築的專家人才。
(八)強化培訓宣傳。
通過報刊、網絡、電視等媒體,加強對裝配式建築的宣傳報道,發揮龍頭企業的導向作用,提高公眾對裝配式建築的認知度、認同度。加強對各類企業和管理部門相關人員的分類培訓。促進建築企業與相關高校、職業教育機構合作,培養實用技術人員。依托試點示範工程,通過企業內部培訓,培養建築產業化相關技術人員。
附件:
⒈重點任務工作分工表
⒉扶持政策工作分工表
附件1:
重點任務工作分工表
序號 |
主要任務 |
具體事項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1 |
編製專項規劃 |
推進裝配式建築專項規劃的編製工作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各有關單位 |
2 |
開展示範 工程建設 |
裝配式建築試點項目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3 |
建立技術 支撐體係 |
組建建築產業現代化技術創新聯盟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各有關單位 |
引導相關單位開展建築產業現代化技術體係研究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市科技局 |
||
支持有關行業協會和企業參與地方標準修訂,鼓勵製定企業和團體標準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市質監局、有關行業協會 |
||
4 |
健全製度標準 |
健全裝配式建築招投標管理製度 |
市發展改革局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科學製定技術指南和質量控製體係,完善項目全過程監管體係,及工程造價和定額體係,製定裝配式建築指標計量方法。建立產品質量追償機製,加強部品部件生產、施工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交通局 |
||
推廣減、隔震技術 |
市科技局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
探索引入保險機製和服務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
5 |
創新裝配式 建築設計 |
推行裝配式建築一體化集成設計,積極應用建築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術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有關行業協會 |
開展全過程工程谘詢試點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市發展改革局 |
||
6 |
促進部品 部件生產 |
建立部品部件質量驗收 機製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市質監局 |
在政府投資工程中推廣應用平麵單元可靈活組合的標準化圖集和精度高、耐久性好的預製部品部件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市質監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
鼓勵有條件企業建設裝配式建築綜合示範基地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
||
7 |
推廣適宜 建造方式 |
在不同建築類型推廣不同裝配式建築方式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鼓勵使用預製構配件、部品、部件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市科技局、市質監局 |
||
8 |
提升裝配 施工水平 |
引導企業研發應用與裝配式施工相適應的技術,設備和機具,推行綠色施工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市發展改革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質監督局、市安監局 |
打造一批具有較高裝配式施工技術水平的骨幹企業和技能隊伍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
9 |
推進建築全裝修 |
實現裝修裝飾部品和設備管線集成化技術的應用,提高裝配化裝修水平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市質監局、市國土資源局 |
10 |
推廣綠色建材 |
推廣應用適用於裝配式建築的新型建築材料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質監局 |
11 |
搭建信息平台 |
加快形成基於“互聯網+現代建築”的行政管理體係和科技創新機製,實現建築遠程智能化控製和管理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
12 |
確保質量安全 |
完善裝配式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製度,健全質量安全責任體係,明確各方質量安全責任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市質監局 |
加強部品部件生產企業質量管理,對主要承重構件和具有重要使用功能的部品部件進行質量監督抽查 |
市質監局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
加強行業監管,明確符合裝配式建築特點的施工圖審查要求和質量安全監督要點,加大抽查抽測力度,嚴肅查處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市質監局、市安監局 |
||
探索裝配式建築成品住宅質量擔保和保險及第三方監管等製度,完善工程質量追責賠償機製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附件2:
扶持政策工作分工表
序號 |
主要任務 |
具體事項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1 |
落實用地保障 |
落實土地出讓以及土地劃撥用地裝配式建築目標和指標 |
市國土資源局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 |
建設用地的裝配式建築比率要求應符合省、市建設部門和專項規劃的要求 |
市國土資源局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
實施裝配式建造方式,且滿足裝配式建築要求的建設項目,給予預製外牆或疊合外牆預製部分不計入建築麵積的獎勵(獎勵的建築麵積不超過±0.000以上計容建築麵積的3%),具體獎勵比例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文件中明確 |
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
優先安排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生產基地工業用地 |
市國土資源局 |
市發展改革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
5 |
強化規劃引領 |
將裝配式建築專項規劃的有關內容或發展裝配式建築的有關要求納入規劃條件 |
市城鄉規劃局 |
市國土源局、市發展改革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6 |
加強立項管理 |
加強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實施裝配式建築有關內容的審查 |
市發展改革局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7 |
加強財稅扶持 |
對符合條件的部品部件生產示範基地、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補貼,對認定為國家級和省級的部品部件生產示範基地、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對滿足裝配式建築要求的農村住房整村或連片改造建設項目和技術創新有重大貢獻的企業(或機構)給予適當的資金獎勵。將符合條件的部品部件生產基地推薦納入省產業園擴能增效項目庫,爭取省級產業園擴能增效專項資金支持。 |
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將裝配式建築產業納入招商引資重點行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落實相關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裝配式建築相關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市招商局、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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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符合新型牆體材料目錄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
市稅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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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大金融支持 |
鼓勵金融機構對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產業基地和裝配式建築開發項目給予信貸額度、利率等方麵的優惠和支持 |
中國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
市金融工作局 |
購買符合裝配式建築要求的商品住宅,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按政策允許範圍內最低首付比例執行,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 |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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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優化服務 |
采用裝配式建築的產業化住宅項目開辟綠色通道 |
市發展改革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市財政局 |
10 |
運輸暢通 |
對運輸預製混凝土及鋼部件等超大、超寬部品部件的運輸車輛,在物流運輸、交通通暢方麵予以支持 |
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